冷链物流网从江门市供销社了解到,已正式印发的《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提出,采用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方式推进江门市特色和大宗农产品冷链流通服务高质量发展。
补贴标准是对使用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产生的农产品冷链仓储费、冷链运输费等,根据经核定的线下记录信息或线上交易数据按规程给予财政补助,补助金额为服务费用的30%。
补贴对象是通过供销社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上数字化运作平台使用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的江门地区小农户、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供销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经营主体。
补贴时限为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该期限内产生的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费用进行补贴(不限次数),补贴资金采取按月/季审核发放一次。补贴总额1265万元(首期68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申报需满足补贴对象为江门地区小农户、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供销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经营主体;体现联农带农,补贴对象需带动江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使用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等条件。
补贴申报发放流程为补贴对象使用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向服务组织提交《补贴申请表》等材料;材料经江门市供销社审核,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发放补贴。
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组织经江门市供销社审核,首期选定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平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台山天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天笙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