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3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其中《冷链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3项申请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成功立项。
《冷链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国家标准规定了冷链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及核算方法。适用于各类冷链物流经济活动的统计和管理。
《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从事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服务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以及物流企业冷链服务类型、能力级别划分及评估指标。适用于物流企业的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服务及管理。
《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的基本要求、接收地作业、运输、仓储作业、加工与配送、货物交接、包装与标志要求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和服务质量的主要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鲜、活、冷冻和超低温动物性水产品的冷链物流服务。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可参照执行。
为顺利开展上述3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组成标准起草小组,面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征集国标起草单位。起草单位需按照标准起草计划完成相关标准工作,主要工作为标准调研、起草、讨论、审查、报批等。确定参加的企业需推荐一名起草人参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求企业技术实力强,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各项工作,能够对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起草人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及技术,熟悉国家标准的编写等。